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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采
註冊時間: 2007-08-10 文章: 5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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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四 十二月 24, 2015 2:49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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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好先查清楚你老公在台灣名下還有沒有財產(房子也算)
然後先向法院提出禁治產,再申請法院判決離婚你才拿得到他的財產。
孩子這些年都是你在養,那些證明付出多少錢都要提出。爭取兩個孩子的監護權並要求男方給付扶養費。
我有個同學是這樣跟老公打官司離婚的,過程有互告也有婆婆告媳婦,她自己準備資料上法院歷時兩~三年(好像是有家扶的律師免費資詢協助的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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