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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離婚後名下房屋問題粉生氣(請給我協助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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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人 內容
黃小菁



註冊時間: 2008-10-14
文章: 3

發表發表於: 星期二 十月 14, 2008 11:10 pm    文章主題: 問離婚後名下房屋問題粉生氣(請給我協助) 引言回覆

hi 版主您好,
以下我想請求協助與回答:
我是因為前夫外遇,我自己精神及身心無法承受不了這樣打擊,於是91年請求協議離婚,離婚協議書上寫了房屋所有權歸男方,女兒歸我,另外還要每月資付1萬給小孩教養費,以下是我的問題.
問題1.有關房屋(房屋在台北)當初是買在我名下,且我的名子也一直在此戶籍地沒有遷出,我因工作關西及前夫關西我搬離那裏,只留前夫住那裡,後來針對房屋事情雙方有在談過多次,要將房子轉給孩子,但是前夫不願意,因此多次談判一直有爭議遲遲沒轉,前夫也未堤防子已經變更事情,直到今天因為身分證有改名子,想說今天(97/10/14)把地契權狀拿去地政事務所辦理變更名子時才發現,內容已經於94年被前夫用離婚協議書利用法院判決,進行變更為前夫的名子,但是當時法院會發通知書到我房屋戶籍所在地,但是我沒住那,只有我前夫住那我想他一定有收到,但是他一定刻意隱藏不讓我知道,所以法院一直發通知書給我,我都不知道這件事,所以法院通知不到我本人,變是強制判決執行將房屋轉給我前夫,我現在因要變更房屋名子才知道,原來房屋已經被變更過去給前夫了,這樣對我善落女子來說再次受到創傷,請問接下來我該怎樣處理?以爭取我的我一點點權益.(畢竟當出錯的不是我....而是我前夫..)
問題2.
依照離婚協議書內容前夫未履行每月給小孩教養費,這樣我該如何爭取權益與義務.
問題3.
有關離協議說所寫小孩歸我,因一個人在台北工作繁忙,因此將小孩先寄在南部前夫爸媽家寄養就學(因考量小孩還小唸小學,所以不想轉到北學校就讀),我每學期會匯小孩學費給前夫爸媽,但至今尚未將小孩辦理遷出,這樣會影響到我的監護權的權益嗎?
以上敬請協助我回答問題,我接下來能怎樣爭取我應有權益 Evil or Very Mad .


黃小菁 在 星期日 十月 19, 2008 7:51 pm 作了第 4 次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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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thch



註冊時間: 2007-01-01
文章: 912

發表發表於: 星期三 十月 15, 2008 12:41 am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(1)離婚協議書上,已經簽了說要把房子過戶給男方,這個部份因為有白紙黑字,至於後來你們的對話,並沒有正式的協議紀錄。所以可能沒救了。基本上你當初簽字簽太快了。

除非他在變更過程中,未經你同意用了你的印章在文件上,你可以以違造文書請求變更無效。

(2)未履行支付每個月的小孩,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,請求對方給付。
http://www.goodbye.org.tw/FAQ_Show.asp?Post_ID=133

(3)這並不影響監護權的權益。如果他要爭取監護權改判,必須提出你不適任之理由。把小孩託付給阿公阿嬤帶,並不能表示你行使監護權有重大過失。

http://www.taipeiwomen.tcg.gov.tw/Law/Law.aspx 婦女法律諮詢服務單位。你可以去找找專業律師的諮詢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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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小菁



註冊時間: 2008-10-14
文章: 3

發表發表於: 星期日 十月 19, 2008 3:39 pm    文章主題: 假使他蓄意刻意將法院通知刻意隱滿.... 引言回覆

謝謝您的回覆!
我覺得前夫真的太無情了............實在是太超過 = ="
但是我去調地政所相關資料得知當前夫有跟法院提出告訴我是被告,針對我名下房屋移轉事情,板橋地方法院有寄通知..寄到房屋地址,但是當時我已搬離那,在地方法院資料內容說被告因屢次通知沒有到庭....最後判給我前夫,我要訴說的是...假如我前夫有刻意隱瞞法院通信建刻意不讓我知道,不讓我出題,且將法院通知信件用我名子待簽名(或是他自己簽名)這樣....夠不夠成犯罪,是否以其他方式處理?我不懂法律知識.... Smile
我過幾天...想去板橋地方法院調以前,寄給我通知單是誰幫我簽帶領...

對了你所說.."除非他在變更過程中,未經你同意用了你的印章在文件上,你可以以違造文書請求變更無效。"<====這是指什麼變更呀?假如是房屋變更我本人至今才知道已經被他變更他的名子,所以這樣算是未經過我同意嗎?


黃小菁 在 星期一 十月 20, 2008 6:56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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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氣



註冊時間: 2006-09-19
文章: 916

發表發表於: 星期一 十月 20, 2008 12:40 pm    文章主題: 沒提早作預防準備 引言回覆

版主:
你現階段處於彼此關係惡劣情況.
要談財產恐怕讓妳會弄得焦頭爛耳
處理財產方式也較晚.

通常我會建議別人在你剛發現老公又異狀時
就要有危機意識.
暫且不管以後老公回不回頭.
都要把財產先作好處理.
在彼此間關係還沒惡劣的狀況下處理會很順利.
處理好財產問題有了保障.
即使你們離婚.就沒有現在的煩惱.
現階段還是要請教律師或有經驗的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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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小菁



註冊時間: 2008-10-14
文章: 3

發表發表於: 星期一 十月 20, 2008 8:03 pm    文章主題: 終於可以讓我爭取"公道"與權益......... 引言回覆

謝謝!!

前夫已經離婚沒多久又在婚,且這次會發現此事,是因為我要跟將房契更改新名子才發現,前夫變更,至今前夫及他家人都不敢讓我知道,不然我都不知道要被隱瞞多久(真是可惡),我已經在地方法院及地政事務所調請相關資料,同時經地方法院及一些朋友初步分析,目前前夫可能有涉嫌諉造文書共2項罪名,假如成立他可能會吃上官司.
ps.對了..當初在協辦律師(前夫請的律師)是否也知情故意刻意語言前夫一起不讓我知道隱瞞事情,這樣協辦律師有無犯罪......

1>.法院通知書可能屢次簽我名子,且不讓我知道,害我未接通
知,被法院判我無故不出庭,因此將房屋判給前夫.
(除了委早文書是否還可以告侵占罪), 我有去地方法院問服
務律師,他說要等到書記官將資料調出時就可以知道,假使他
簽我名子...蓄意不讓我知道,可能是委造文書,到時文件查清
楚可以去告地政署....總算讓我憋在心理醫口氣,這幾天睡也
睡不好吃也吃不下.....不過有助位地方法院服務律師的解
釋...讓我心可以安心下來)

2>,當初協議小孩監護權是在我戶籍裡,但因前夫未經我同意將
小孩戶籍遷移在目前戶籍所在地.
問過戶政事務所,辦事人員告訴我,他說假使小孩要遷離戶籍
所在地必須要雙方當事人同意,且我是小孩監護權,真不知道
前夫是怎樣跟戶政所辦理小孩戶籍遷移.
(真是把我們女人欺負太超過...........目前以之前一地點是在
南部戶政區公所那裡辦的,不在台北當地戶政區公所,因此我
可能要去南部調當初資料,去任我經我授權簽字,戶政區公所
是是一什麼文件讓前夫辨理遷入)

3>另外再加一條當初在離婚協議書裡面有一條,前夫因每月要
給我1萬元贍養費,一直都未履行義務.

以前我心真的粉軟,什麼都可以接受,但是現在我站起來,爭取我的權益與公道,期盼對我能有圓滿的解決.

以上等相關資料備齊在看看要如何做.....不知哪裡有免費律師可以諮詢或是協助.

嘆~~
是問是前夫當初他先對不起我有外遇...前夫爸媽都站在他兒子立場...替他兒子說話,迫於我只好離婚收場,離婚後這4年以來讓我精神上受到傷害與打擊,讓我爸媽家人不能諒解,讓我有家歸不得當,只能一個人獨自承受,只能說這婚姻是自己選錯看人,去年好不容易讓自己能從挫敗在爬起,調整身心,精神上有所有轉.

ps.粉感謝這一路曾幫助我的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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