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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八月 10, 2010 2:49 pm 文章主題: 單親家庭常見之法律議題─親權與監護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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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1日(六)PM2:00-5:00 講師:郭世豐
監護權是一種對小孩的身心照護,是屬於親權的概念,也就是能行使教養、懲戒及法定代理等權利。
所以有監護權的一方,有親權、能教養懲戒小孩,對於小孩的法律事務,也有法定代理人的資格。
至於扶養權,與親權無關,也就是說,即使沒有監護權的一方,也要負擔扶養義務。
但是有一個前提,那就是必須建立親子關係,有親子關係即有扶養義務,但不一定有監護權。
如果您想更清楚了解詳細內容,歡迎您9月11日來參加「單親家庭常見之法律議題─親權與監護權」的講座喔!
1.活動對象:以單親家庭為優先,亦歡迎一般家庭參加。
2.費用:免費(內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)
4.活動地點:台北市信義路二段74號8樓。
5.聯絡電話:(02)2351-1678 吳姿潓 傳真:(02)3393-367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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