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塗鴉
註冊時間: 2006-09-22 文章: 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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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六 十一月 11, 2006 2:24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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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妳會來這裡...
除了這裡可以讓妳把壓抑在心中的苦說出來外
多少應該可以讓妳得到一些心理上的解脫吧!
但是別人給妳再多正面的建議...
這些答案...恐怕早就在妳心中已掙扎過無數次了..
只是妳並沒真想去執行..
是妳捨不得(迷戀?)...
還是妳認為世界上也有人這樣...或估且你們也可以?..
從妳的文章裡...我看到好多的藉口?!...
如果妳只是嘴上說不...實際上卻還是一樣的行為..
那請問:妳問那麼多人..對你們的義意又是什麼?...
對一個16歲剛開始發育且對性懵懂..好奇的孩子..
妳這樣的教育...太傷這個孩子了...
讓他以後對自己的心理.身體.人際關係都蒙上陰影..
甚至會影響到他以後的人生觀...
你們又該如何來面對呢?
妳不要把大家給妳的建議..只當作是安慰劑..耳邊風
其實妳要的最好的答案...
妳也知道 ~
根本就是妳自己 ~ 一個母親的角色
現在事情已發展至此...誰都幫不了妳
不過妳還有機會幫助妳的孩子 ~ 重新走向光明
請妳勇敢的拒絕錯誤
~相信自己.一定要做到
~妳是一個勇敢堅強的母親..
請妳一定要加油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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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去的春天
註冊時間: 2006-11-12 文章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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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日 十一月 12, 2006 1:12 a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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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。。。难道是我少见多怪吗?
怎么会有这种事?
这不是真的吧?
太离谱了
[color=red][/color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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塗鴉
註冊時間: 2006-09-22 文章: 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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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日 十一月 12, 2006 11:39 am 文章主題: Re: 淫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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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位"時時樂餐廳\\"給人感覺...很像說得太好了先生
該不會就是吧?!
我想不管這位媽媽現在要做什麼決定都是需要勇氣的
當然我所指的是~希望她走回正確的道路
就像她能把這些隱藏心事說出來求助一樣....是要勇氣的
fantacy 11:如果妳真有心改過...
請不要介意任何網友提供的方法...甚至把孩子送到寄養家庭
其實這也算是其中一個非常不得以的辦法...
現在除了痛苦..妳心裡的另一面還是希望光明的...不是嗎?
而決定卻只有妳能做 ~
妳也是唯一的答案
我還是要給妳加油~希望妳是帶著妳的孩子走向陽光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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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時樂餐廳
註冊時間: 2006-11-08 文章: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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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日 十一月 12, 2006 12:14 pm 文章主題: 一定要脫離淫婦的魔掌孩子才會有希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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塗鴉 寫到: | 把孩子送到寄養家庭
其實這也算是其中一個非常不得以的辦法...
我還是要給妳加油~希望妳是帶著妳的孩子走向陽光... |
糊塗鴉怎麼不替強姦女兒的父親加油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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塗鴉
註冊時間: 2006-09-22 文章: 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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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日 十一月 12, 2006 12:34 pm 文章主題: Re: 一定要脫離淫婦的魔掌孩子才會有希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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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是要給妳加油~希望妳是帶著妳的孩子走向陽光...[/quote]
糊塗鴉怎麼不替強姦女兒的父親加油 [/quote]
我是要ㄧ個母親要有勇於承認錯誤的勇氣
這個加油是要她...
當良心在 ~ 正義與魔鬼之間爭扎時
給予她 ~ 要有為\"正義的勇氣\"而加油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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俊樺
註冊時間: 2006-09-11 文章: 3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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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日 十一月 12, 2006 3:45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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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認錯誤已來不及了
事實已造成了
現在惟一能做的是斷絕這種不倫的關係
這個媽媽你乾脆打你兒子 一 巴掌
把他打醒 吧
不要 一直再錯下去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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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齋
註冊時間: 2006-09-30 文章: 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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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日 十一月 12, 2006 11:15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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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碰硬絕對不會是好方法,這事雙方都有貢獻。當然母親的責任更大。
改變只要一方堅持立場,溫和而理性,另一方總是得做調整。只是在真正改變前,往往會有更大的反抗,最好在改變的同時,將作息和生活調整,讓生活中有更多正面的事可以忙碌,否則是很難成的。
時時樂,你的名字看起來好像是快樂的人,但是看你留言時,好像是受過很重傷害的人才會說的呢... 你還好嗎....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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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wan
註冊時間: 2006-09-11 文章: 2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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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日 十一月 12, 2006 11:54 pm 文章主題: Re: 打人喊救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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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兄..您的道德觀非常的強烈..
但是請你適可而止了....
這樣的謾罵也無濟於事了...
感謝你為了那孩子所做的努力..
希望他們可以早點回歸常軌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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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時樂餐廳
註冊時間: 2006-11-08 文章: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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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一 十一月 13, 2006 8:13 am 文章主題: 父女亂倫怎麼沒有聽妳這麼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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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齋 寫到: | 這事雙方都有貢獻。
時時樂,你的名字看起來好像是快樂的人,但是看你留言時,好像是受過很重傷害的人才會說的呢... 你還好嗎....? |
我又不是女人 怎麼會跟爸爸嘿咻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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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時樂餐廳
註冊時間: 2006-11-08 文章: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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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一 十一月 13, 2006 8:14 am 文章主題: 你看前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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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報案啦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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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箏
註冊時間: 2006-09-28 文章: 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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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一 十一月 13, 2006 5:34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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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我穿寬鬆睡衣及寬鬆內褲,
有一天兒子不再只是看我私處手淫,而是企圖要將其性器進入我體內,
請問:
論壇中的媽媽們
妳們會穿這種內褲嗎?
有賣這種女性內褲嗎?
如果答案是否定的
那我想~~~~
大家都了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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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tacy11
註冊時間: 2006-11-09 文章: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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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十一月 14, 2006 12:48 am 文章主題: 謝謝各位高見,刪了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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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應該都知道穿寬鬆內褲及不穿緊身長褲,比較少不會得不該有的婦女病,我結婚前到現在都穿大2號的內褲當然會覺得寬鬆。
今年的高中考試兒子考上比我預期好的學校,剛好我叔父獨自住在離那高中不到四百公尺的透天房屋,他的獨子留美後在美國結婚生子不回台灣,我曾向叔叔說小孩想寄住他那裡上學方便,不用往返近兩小時,我會補貼房租,叔叔說好啊,不用房租,結果小孩不願意過去住。
幾個月前公司有要成立台中分公司,我曾經向主管說只要補貼4000元房租及每月兩次返鄉車馬費,我願意主動調到台中,主管說公司會新聘中部人員,不可能調高雄員工,更不會補貼房租及車馬費。
這週六、日在公司加班,在週日主管向我說最近台北及高雄公司人事組織重組,台北多3個人,高雄多2人,公司不希望資遣員工傷和氣,因此在台中分公司附近租好一公寓,希望台北及高雄重組後多出的人員能調到台中工作,但是沒有補貼回家的往返車資,薪水照舊。目前台北已經有2人同意調動,高雄如果沒有人要到台中,那就會由單位中現有的3人資遣1人。另一單位再資遣一人,我週日馬上向主管說我接受這條件願意到台中。今天中午經理叫我到他辦公室講了快一小時,內容是週日主管所說的,他向我再次確認,我回答接受調動後,他說這月底或下月初就必須到台中上班。
今晚向兒子說不接受調動就很可能被資遣,這把年紀學歷又不好,可能會找不到工作,如果有工作也會更吃力,工作時間更長但是薪水更低很多,也告訴他必須搬到外叔公那裡住,兒子若有所失的說既然這樣只好接受了。
今晚就帶他拜訪叔叔,下週六、日慢慢分次載他的生活物品到叔叔家,他也同意讓我寄放洗衣機、小冰箱及一個桌椅。
我想這次是擺脫多年不正常關係的機會,與兒子分開居住應該會持續到他讀完大學甚至永遠吧。
謝謝各位熱心的提供高見,不再上網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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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女兒的單爸
註冊時間: 2006-09-11 文章: 3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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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十一月 14, 2006 11:42 a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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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,能即時修正錯誤,是個好的開始.........
請記得要堅定立場,別再心軟
讓自己與小孩都有一個新的啟始點
為了自己好,更為了小孩想....
一切都還不晚........
媽媽,加油!
祝福妳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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噓噓樂
註冊時間: 2006-11-14 文章: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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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十一月 14, 2006 6:14 pm 文章主題: 板工為什麼袒護重犯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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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犯
中華民國刑法
第 7 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,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,適用之。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,不在此限。
fantacy11 寫到: | 兒子現在已16歲
2年半前我的羞愧與矛盾逐漸消失,兒子每天都會有1到2次親密行為,月經期他也不放過,而我甚至2到3天會有一次很高的高潮。 |
16歲-2年半=13歲半(國一或國二)
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時效
第 80 條 追訴權
二、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二十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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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呆
註冊時間: 2006-11-10 文章: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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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四 十一月 16, 2006 10:22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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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,樓上那些人什麼意思嘛!人家心情苦悶才來求解,你們不幫忙也就罷了。一會一個揭發,一會一個判刑,什麼意思?台灣的黑社會那麼囂張,你們怎麼不去伸張正義?柿子專撿軟的捏?
更何況,這事目前為止,算是兩廂情願的,不要把它跟父女亂倫扯成一談。
看起來樓主的近況還是有了很大變化,希望你能好起來!其實我是很同情你的。
這是我的郵箱 ,別的忙我幫不上,但是可以跟你交流一下,緩解你的心理壓力。其實我也接觸過不少真實亂倫的網友(大多是母子),好像你的心理壓力是最大的一個!另外,我是大陸的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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